人民交通网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城镇建设的兴起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在交通需求上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机动车的保有量和公路机动车流量剧增,人、车、路的矛盾日益加大,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挑战和损失。因此,如何加强新时期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研究与治理,提前预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辆、行人在便捷、通畅的交通环境下平安出行,是每一个交通管理者的使命和责任。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新形势下如何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歼灭战,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表现形式
(一)城乡道路规划存在缺陷,形成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道路建设日新月异,但远远落后于车辆增长速度,受城乡建设规划、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制约,大多数道路改建是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改建或扩建,道路养护防护措施不到位,通行能力得不到彻底改善,造成部分道路弯多、路窄,人车混行、路况复杂,各方面难以达到车流、人流安全通行要求,从而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路面交通设施不配套,凸显安全隐患。受综合协调机制、设施更新维护、道路翻修养护等因素的影响,道路建设部门在修建和维护时,往往忽视安全设施建设,不少新建或改建道路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建设中忽视安全设施配套及绿化遮挡问题,致使道路交叉口、信号灯、限速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对驾驶人预先警示。加之天气原因,路面坑洼导致结冰、积水等因素是又一安全隐患。
(三)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高,引发安全隐患。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必然伴随着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安全认识肤浅,不能自觉遵章守法,部分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行人忽视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随意变道、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暗藏事故隐患。
(四)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突发安全隐患。马路市场横行,商贩占道经营,路边修车洗车等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群众为了逃避各种规费、降低经营成本,他们多在街头就地设摊、占道为市,同时,无证商贩经营的商品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与群众少花钱的消费心理相吻合,马路市场盛行,但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面临的问题
(一)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质量不高。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是一项涉及道路条件、地理环境、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等因素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需要对各项交通因素组合后的实际效果进行测算和评估。而公安交警部门特别是基层民警很少具备专业技能,只是依据事故基本情况和工作经验做出判断,加之警力不足,基层民警很难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实做细,直接影响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质量。
(二)道路设计建设不规范。受客观条件限制,许多道路设计施工存在瑕疵,投入少、隐患多。一些路口、弯道处的安全视距不合理,致使驾驶员的视觉盲区多,更有部分新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设置后,经实际应用发现存在不合理之处,需要结合交通形势,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不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涉及面广,牵涉公安、安监、住建、交通等部门,并因隐患形成原因的不同而牵涉不同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职能部门对整治、协调和督促力度不够,致使部门间缺乏强有力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在隐患整改时出现拖拉敷衍的现象。
(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保障难度大。在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中,安监、市政、养护等部门因职能、规划和资金等问题,往往存在意见分歧,诸如安装路灯,拓宽、修改线形等资金需求量大、工程复杂,如果没有将整体规划建设或纳入项目建设,仅作为道路安全隐患单项治理存在较大困难。
三、道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对策
(一)强化组织协调,构建多个部门共防局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社会化工作,仅靠交警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层层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推进安全隐患整改进程。作为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交警部门,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政府牵头,公安交警、住建、安监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分解责任,督促整改。
(二)强化防范措施,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一是要经常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在日常巡逻中,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排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畅通隐患发现上报、督促整改渠道。二是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挥公安交警部门主力军作用,改革勤务制度,科学安排警力,大力整治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行驶、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校车违规上路、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路面动态安全隐患。
(三)完善预警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实抓好,要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特别是事故处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事故基础台帐,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二是客观、准确地排查出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交通事故分析制度,抓住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高分析研判的深度、广度和针对性、前瞻性,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完善交通安全定期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危险路段和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建立经常违法和死亡交通事故重点驾驶人名单制度,跟踪管理,将名单及时通报给交运部门、客运企业、运输车队及管理单位,定期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四)多种形式宣传,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全媒体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规则和汽车文明,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有声势、有节奏、有力度、有成效。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打牢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加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交通安全专题栏目的应用,推出深度访谈、专版专栏、系列报道。发挥官方微博权威发布、官方微信实用服务功能,强化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加强宣传管理与劝导。通过多种措施,充分调动农村“两站两员”的积极性,创作一批交通安全提示语、海报等,通过“平安大喇叭”、文化广场、宣传栏、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等,对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开展高强度的社会化宣传工作,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注重利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管所、汽车站、加油站、饭店、超市、广场等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域,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厚氛围。(冯永华)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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