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记者:皋明军 通讯员:薛天 陈冬平)2月1日下午4点钟左右,盐城交警支队国道大队联合辖区射阳县黄沙港交警中队,在国道228线与省道329线交汇的东风桥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名货车司机迟迟的不愿意下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面对交警的检查,该名司机辩称,因为牙疼,就喝了点酒来麻木神经的。经过检测,该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一百一十七毫克,已经属于醉酒状态。
射阳县黄沙港交警中队张美林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在配合国道大队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原先停在路边休息的货车突然启动,准备离开,被交警拦停后,这名司机迟迟的不愿意下车接受检查,一再央求执勤民警放他一马,经现场吹气式酒精仪器检测,该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一百一十七毫克,属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在询问室里,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调查的这名司机,面对询问,该名驾驶员辩称,他中午将车子停在路边,到边上的小饭店吃的饭,因为牙疼就喝了二两一瓶的白酒,以此来麻木神经,缓解疼痛,在车上休息时,看到有警察过来,就启动车子准备离开,谁知道刚行驶了五十米左右,就被拦停下来了。张美林警官告诉记者,目前该司机的血样已被抽取,如果酒精含量高于八十毫克以上,那他将面临一至六个月的牢狱之苦,驾驶证吊销,十年之年不得重新考取。
目前,该名司机的血样已经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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