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太仓交通双线发力护航复工复产

    春节假期落幕,复工复产全面启幕。太仓市交通运输系统迅速切换工作状态,紧扣地方发展“开门稳、开门红”目标,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安全与效率齐抓,严把安全生产关口、提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优化运输服务保障,以硬核举措为全市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全力跑出交通发展“加速度”。

    工程建设提速跑 拧紧复工“安全阀”

    交通工程是城市发展的“大动脉”,太仓市交通运输局以快节奏、严标准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确保工程建设早开工、快推进。局领导带队深入龙江路快速化改造、604省道沙溪镇段、滨江大道(万方路 - 林场线)等重点项目现场,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督促各项目部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要求,从源头防范施工安全隐患。

    为保障复工安全有序,全市交通工程领域全面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复工安全专题培训,重新核查施工现场生产条件,重点对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深基坑等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严格执行“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原则,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同时,提前统筹复工物资保障,精准谋划工程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确保钢筋、水泥、沥青等主要建材及时到位;对各类工程机械开展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性能良好,为工程复工按下“加速键”。截至 3 月 1 日,沪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北沿江铁路、海太长江隧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已相继复工,施工现场一派繁忙景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靠前服务强保障 守牢行业“安全线”

    聚焦水上文旅、航运等重点领域,太仓市交通运输局主动靠前、精准服务,联合属地政府、市公安局、市文体广旅局等部门,开展水上游览经营项目联合安全指导,通过现场检查、面对面交办的方式,逐项核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救生器材配备、应急值守安排、设施设备维护等关键环节,既筑牢水上安全防线,又为文旅行业复苏激发活力。

    针对航运企业复工复产特点,交通部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通过登船宣讲、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将典型事故案例、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送到船头一线,让船员直观感受安全风险、掌握防范技巧。同时,指导船员开展船舶安全风险隐患自主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入脑入心;督促企业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规定,组织全体船员签订《岗位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操作规范,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运输保障提质效 夯实复工“基本盘”

    紧扣春运后半程返程客流特点,太仓市交通运输局精准发力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全力打通复工复产“交通脉络”。加强与铁路、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指导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输企业紧盯高铁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客流变化,科学调配运力、适时加密班次,保障旅客便捷出行;联合市人社部门推出“点对点”接驳服务,为百余名返岗务工人员提供专属运输保障,精准打通返岗“最后一公里”。

    路网通行保障持续加码,交通部门加大辖区道路路况巡查频次,及时处置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保持路容路貌整洁、道路通行顺畅;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消防安全设施及主动安防系统开展全方位“体检”,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针对水上运输,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船舶企业推送气象预警信息,督促落实特殊天气交通管制要求,全力保障水上运输安全有序。

    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下一步,太仓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狠抓行业安全监管,统筹推进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提速、物流运输服务优化,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和务工人员平安返程,以交通先行的实干担当,为全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为冲刺“开门稳、开门红”注入强劲交通力量。(文/王金海 图/苏州交通)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