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记者:耿鹏举)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和公安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情况下的车辆使用的,其他社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留。2月21日下午4点多钟,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驾驶警车赶往沈海高速经济开发区收费站的过程中,行驶到距离射阳服务区约两公里的地方,居然发现有两辆私家车紧跟在警车的后面,行驶在应急车道内。
发现这一情况后,高速交警顾善恒警官随即降低车辆速度,并成功将这两辆私家车截停在应急车道内,面对询问,这两名驾驶员都知道,刚才走的是应急车道,他们的车辆不能走这个车道,但看到前面的车辆太多,速度缓慢,就想走应急车道里面开快一点。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正值返程的高峰车辆,射阳境内的沈海高速公路上呈车多缓行状态,仍有不少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发现前面有警车和交警在检查,就赶忙强行变更车道,导致后面车辆刹车避让,极易发生碰刮的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顾善恒警官依法对这两名私家车驾驶员作出了罚款两百元、记六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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