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松柏)为切实做好一年一度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磴口大队结合城市周边中短途出行交通流量明显增长等相关要素情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采取定点、定人、定责的管理原则,进一步划定民警责任区域,完善处置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提前向社会公布清明节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及时发布区域交通路况,公布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信息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是根据辖区实际和陵园分布情况,在陵园及其周边路段,划定临时停车区域、场地,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严防因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
三是在通往墓区、景区道路的关键路口、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等重要关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集中劝导小型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以及三轮、四轮电动、燃油助力车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对梳理排查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能办理检验、报废的,限期办理检验、报废业务;对拼装的,强制收缴报废;对非法改装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后办理业务。对逾期未报废车辆,公告牌证作废,依法追缴车辆,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报废业务。
五是在餐饮场所出口处、大型社区进出口处、城郊结合部等酒驾易发、多发地段,以夜间为重点时段,严打酒驾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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