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电(记者常玉坤通讯员李忠勇许静)4月5日晚,河北省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的安排,利用清明小长假在县城区后马路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一名司机酒后驾驶一辆冀AU牌长安越野轿车由县城外方向驶入县城区,发现民警设卡查酒驾,惊慌失措,欲掉头逃逸,没想到在倒车时撞到后面拦截的警车上,被民警抓个正着。
经查,该驾驶人名叫许某,该供认当晚在一家饭店喝了半杯白酒,交警用测酒仪对其当场测试,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7.5毫克,属酒后驾驶。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许某作出给予1000元罚款、记12分,吊扣六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当晚,该中队还查获了另外两名酒驾司机,同样依法给予了处罚。
交警提示:自酒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机动车的行为已得到遏制,但有些驾驶人仍心存侥幸,心想偶尔酒驾一次不一定被查住。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安全都造成重大威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负刑事责任。因此,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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