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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漂族“摆渡进京”系误读 实为两岸村民

    近日,“燕郊北漂早高峰“坐船”进京 船载整车过河告别拥堵”的消息热传。引发关注的渡口——河北香河县王店子村的“百年渡口”,与北京通州区西集镇仅一河之隔。

    记者联系到发帖者,其表示,系首次“摆渡”进京。摆渡人李国新也介绍,几乎没人从燕郊“走水路”进京上班。

    3月16日,有博主发帖称,发现一条更近的燕郊“走水路”进京路线:从福喜路出发,驾车一直往南过冯兰庄,再经左堤路到王店子村。在河边渡口,把车开上摆渡船,过潮白河到对岸西集镇,便可上京沈高速进京。其还晒出行车路线图和几张乘船过河的照片。

    帖子被多个公众号转发,并被解读为燕郊在北京上班族为了不迟到,通过摆渡船避开通燕高速严重堵车路段,引起广泛讨论。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发帖者王斌(化名)。他透露,自己是出租车司机。16日当天,在距王店子村约3公里处,乘客表示着急到北京南站坐车。

    去北京必须通过检查站。王斌判断,距离最近的大厂友谊大桥检查站,也需排队一小时以上。为了赶时间,他忽然想起王店子村有一条摆渡船可以到达对岸的西集,直达京沈高速只需一个半小时,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

    “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因为对那附近比较熟悉,很快找到渡口,先把车送过去,我和乘客再渡河。”王斌解释,当时觉得这条路线可以避免拥堵,就发帖给大家一个新的选择,没想到被过度解读,“有些误导和曲解了。”

    作为燕郊本地人,王斌从小就听说这边有摆渡的关口。他说,平日休息常来潮白河钓鱼,也听在附近钓鱼的朋友讨论过这个“百年渡口”,一直也好奇想来看看,所以选择了这条“水路”。

    ■ 现场

    几乎没人从燕郊“走水路”进京上班

    昨日,记者来到这个写着“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的“百年渡口”,父子两代摆渡人的故事,曾被媒体争相报道。

    两只铁皮小船焊在一起,船身横铺着近三十块木板,用铁丝固定。四周各立一根手腕粗的木桩,船上是一辆白色小轿车和两三位行人。穿着军绿色大衣、皮肤黝黑的李国新手拉着船右侧一条近一米高、手指粗的钢索,慢慢向前行进着。

    约一分钟后,船靠岸。李国新将船两侧的钢索紧紧绕到岸边两块长木桩上,并搬起两块二十斤重、长十米的木板垫到两侧。一个向前开的手势,司机发动油门,迅速压着木板,上了岸,并交给他10元钱。

    李国新说,他和舅舅李连是这艘船的摆渡人,也是王店子村的村民。平日里,坐船过河的几乎全是两岸村民,少有汽车经过。

    “汽车开始渡河大概是五六年前,但开车过来的人总是少数。工作日一天最多也就一两辆,周末来钓鱼的人多,车停满两岸,过河的稍微多点,具体数量不定。”他描述道。

    “几乎没有燕郊上班族从这里进京。”李国新坦言,自己也会与乘客聊天,但没遇见渡河到北京上班的北漂族。但近两三年来,过河的汽车多了点。

    平日里,他和舅舅各守半天船,再替换对方。从早晨六点多开始摆渡,到晚间约六点半结束。村里人均不收钱,只针对陌生面孔。李国新表示,这是不成文的规矩,也算是为了谋生,一个月能挣两三千。

    ■ 追访

    “百年渡口”是进出村庄的唯一通道

    昨日下午两点半至六点半,来往过河的村民三三两两,却未断绝。李国新只休息了一次,一根烟的工夫。

    村民多数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上船。多位上船的村民称,这条水路有上百年历史,也是进出村的唯一通道。“潮白河距我们最近的桥也在5公里外,另一侧需要10公里,我们也没选择,好在有摆渡船,一分钟就过去了。”一位出村办事的女士说。

    住在西集镇70多岁的王姓老人介绍,从记事起,这条船就存在。2012年北京暴雨,这里水位猛涨,船被冲丢了,李家人又置办了新船。平日里,他习惯坐船去王店子村看病,“价格便宜,这边老年人常坐船去对面挂号拿药。”

    一下午共七八辆私家车上了摆渡船,其中从王店子村到西集的四五辆,不少车主表示第一次走水路过河,“看到消息来体验一下”。一车主表示,从西集检查站走,需要排队一小时才能通过。“实在太堵了,正好听说这里有路,就来试试。”最重的一辆越野车近3吨重,对此李国新称,四五吨都没问题。

    “担心船有安全隐患吗?”记者询问道。“应该没事吧,不太担心。”一辆黑色奥迪车主说道。

    ■ 观点

    船只客渡行为有一定安全隐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吴汉才副教授表示,船只如果存在载客行为,属于客渡。作为内河航运的船只,应符合《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这涉及渡口、渡船和渡船员工的具体要求。

    比如,船舶要符合相关设计满足稳性要求,载荷得经过审核并标注在明显位置,渡车还需有经过许可的绑扎措施;船只结构强度、稳定性、抗沉性、荷重量等需经检测;船只应配备应急设施,如救生衣;从事客渡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如对是否适合客渡的天气条件进行判断等,而营运行为应纳入属地海事部门管理。

    就目前来看,该船只的客渡行为有一定安全隐患,属违规行为,应被取缔或整改。如果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该客渡的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地方海事部门作为内河航运的主管部门,应对此进行监管。如果客渡现象是历史遗留问题,那关于船只出现摆渡汽车的现象,说明地方海事局的监管不到位。

    “如果该通道便于两岸居民的出行,而客渡存在安全隐患,当地应考虑建设桥梁,使两岸居民的出行更加安全”。吴汉才副教授建议。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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