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季度接交通违法举报1898起 发出微信红包158个 “全民拍”举报 有“通关密码”
由市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及桂林漓江农合行等单位共同举办的“全民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活动,自今年1月12日开始至今,已经有3个月。记者从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得知,这3个月来,共接收到1898起群众举报,其中有效举报158起,发出举报奖励共计1580元。下一步,主办单位将根据群众举报的实际情况,或将提高“红包”奖励金额和扩大活动举报范围,并对举报成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平均每日20起举报
“全民拍”活动是由市文明办、交警部门等单位联合开展,活动时间为今年1月12日至12月31日。活动期间,市民可以利用手机或是行车记录仪等设备,针对活动规定的5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视频或是图片拍摄,并上传“广西桂林交警”微信平台,经核实,举报成功者将有机会获得由桂林漓江农合行、铭安交通微信平台发放的10元红包奖励。
截至目前,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全民拍”平台共接收到1898起群众举报,其中有效举报158起,共发出举报奖励1580元。也就是说,活动期间,举报平台平均每天收到20起交通违法举报。
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道路交通有序、文明、守法参与一直都是加强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一环。“全民拍”自开展以来,得到了许多市民的赞成和参与。虽然目前举报成功的还不算多,但是对于社会交通秩序管理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市民可以用过各种设备对交通违法进行取证和举报,就相当于道路上多了数以万计的“监督眼”,不仅扩大了监督范围,扩宽了举报渠道,还提高了市民自身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加大对违法驾驶者的震慑力与约束力。
人人都成“监督员”
在该活动正式启动的第二天,第一起“全民拍”举报有效的红包成功发出。该名举报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她觉得“全民拍”这个活动的开展十分有意义,这不仅可以使她从中了解到更多有关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方面的知识,同时也可以让每个人都成为交通监督员,督促其他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让桂林的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通过手机拍照上传交通违法,能对道路交通违法者带来思想上的威慑。上次我开车在单行线被一辆逆行的车堵住,他死活不让路,我进退不得,于是下车拿出手机拍他,他就迅速后退了!”市民陈先生在对“全民拍”点赞的同时,也向交警部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希望每个地方都应该这样,让大家一起参与进来。所以我觉得这个活动的举报范围还可以扩宽,例如逆行、市区内乱开远光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这些违法行为。”
“开展‘全民拍’活动的初衷是希望全民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一起协同交警部门管理好交通秩序,在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意识的同时,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形成社会协同治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希望市民切忌以自身违法的行为去举报、督促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从交通的文明参与先做起。”交警支队负责人说道。
成功率不高的5个原因
“全民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活动已开展3个月,共接收到1898起群众举报,其中有效举报158起,有效举报不足10%。也就是说,虽然市民们的参与、举报热情很高,但成功率却不是很高。
市公安交警部门指挥中心民警介绍,无效信息的原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不在全民拍举报范围内;二是举报人在驾驶状态下拍摄;三是被举报车辆图片无法清晰分辨号牌;四是违法行为的证据不够充分;第五是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图片不符合要求。
“在一季度的交通违法举报中,因证据不足而导致举报无效近800起,也是导致举报不成功最多的原因。”民警向记者展示了一例无效举报:举报者按照举报要求上传了三张照片,并举报一辆银色的“桂C”小车在丽君路口实线变道。但是,该名举报者所上传的三张照片中,均表示了被举报小车在同一股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过程,却未能反映出被举报小车由一股机动车道强行经过道路分道实线变道至另一股机动车道的过程,因此,审核民警以“图片不能反映出违法行为、证据不足”而认定该举报无效。
记住这组“成功密码”:3、24、5
那么正确有效的举报是怎样的呢?民警向记者展示了一例成功的举报案例。
记者看见,在一例车窗抛物的举报中,举报者共上传了三张照片,清晰反映了被举报小车驾驶员从手伸出车窗、手指夹着一根烟头、烟头掉在车下这一过程。而就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过程中,其车型、车牌号都拍摄得非常清楚。“这样的三张举报照片非常标准,违法行为、车辆信息都一目了然。”指挥中心民警说。
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参与“全民拍”活动的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照片至少要3张有关联性的,且一定要能够清晰反映车辆的车型、号牌、外观等,以及发生违法行为时道路上的标志标线及周边情况。同时,举报交通违法的时间与交通违法产生的时间相隔不能超过24小时。
还需强调的是,目前“全民拍”活动主要针对5种违法行为:车窗抛物、货车撒漏(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 );驾驶机动车强行占道、穿插、爬头(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的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以及客运车辆违规超员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这5类。此外,其它的交通违法均不在举报范围内。
下一步,市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及协办单位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全民拍”活动,或将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其举报范围,并对举报成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一曝光。(记者莫林骐 通讯员聂梦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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