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避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1月12日,贵州省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依法集中销毁轻型普通货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摩托车共计216辆报废车辆进行集中销毁解体。
依法销毁报废车辆是2018年以来,车主主动提交书面报废申请,机动车状态为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销毁前,民警对报废车进行了集中清理、登记、核对,在联系了废旧金属回收厂后,指挥报废人员安全有序地运送报废车辆。在回收厂,整个切割解体过程在民警的现场监督下进行。
集中销毁报废车辆为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了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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