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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开封一司机:昔日酒后驾驶撞断腿,今朝醉酒驾驶进了监

    人民交通网讯(记者 马正乡)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在现实社会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吃了亏还不长记性,依然如故,中牟交警在近日的酒驾醉驾查处工作中,就遇到这样一位特殊的司机,他昔日酒后驾驶撞断腿,今朝醉酒驾驶进了监。

    2018年11月11日晚上,中牟交警晏飞龙、沈平等人在韩潘路上巡逻,大约到了20时20分左右,他们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沿韩潘路由南向北行驶,驾驶人可能是发现了巡逻的交警就停了下来,停的时间不长,又开始慢慢前行,执勤民警觉得这辆车有问题,就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是司机不但没有靠边,而是准备掉头逃跑,在掉头逃跑的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抓获。当驾驶人打开车门时,执勤民警明显感觉到车内和驾驶人身上有很大酒味,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是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于是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邢,现年36岁,是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人。据查处的民警介绍,在将邢某带回的路上,民警了解到,邢某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撞断了一条腿,为治疗他的断腿花了好几万元。这次喝酒是因为他的媳妇在有三个子女的情况下,这次又怀孕了,而且预产期就在这两天。心里高兴就和他媳妇以及两个女儿,拉着他的岳父以及内弟,跑了十几里来到中牟县韩潘路上一家饭店聚聚。酒席之上,翁婿二人开了一瓶白酒,邢某喝了大概有三两白酒,到了晚上二十时左右酒席结束,邢某拉着家人开始回家,没想到没走多远,就被巡逻的民警逮个正着。

    后经抽血检测,邢某的血醇含量是:136.7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邢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邢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新媒体责编: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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