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冯永华)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在市人民医院挂牌。这标志着该市警医共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正式启动。
为落实市政府聊城市政府《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聊城市人民医院强强联合,优势集成,立足现有、挖掘潜能,开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救助的“绿色通道”,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抢救费用问题而耽误抢救。
据悉,凡在聊城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均可到市医院就诊,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均可到定点医院就诊,自接受抢救之时起的前72小时抢救费均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无需受伤者或家属再到相关部门申请救助。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审核。
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市人民医院设立道路基金救助服务站,安排专人现场办公,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抢救费用问题而耽误抢救,让数据替伤者“跑腿”,方便就医者的同时,也节省其费用报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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