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百日安全行动”及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驾驶员何某某(临猗人)6年前就因醉酒驾车被查处,驾照被依法吊销,今日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查,重新考取的驾照又要将被注销。
11月27日晚,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民警按照“百日安全行动”安排部署,在丰喜大道王村南口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晋MQP9**越野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酒味。经现场呼气快速检测,驾驶员何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被执勤交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何某某在2012年7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曾被临猗交警大队做过处理,驾照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新机动车驾驶证。直到今年6月份,何某某经过努力,总算考取了梦寐以求的新驾照,然而不吸取教训,深知喝酒不能开车的道理,却心存侥幸,难抵美酒诱惑,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次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何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严厉处罚,其尚在实习期内驾照因此将被依法注销,需要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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