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城区混凝土罐车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3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办法全篇共六章三十条,从总则、管理职责、源头管理、通行管理、执法监督、附则等方面作了规定。办法还明确了混凝土罐车是指市城区道路上从事混凝土运输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和有关专项作业车。
同时,办法明确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施工单位和车主要签订责任书,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住建部门将督促建筑工地严禁违反规定的混凝土罐车驶入或驶出工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员培训准入关等。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市城区混凝土罐车禁限行管控区域和路段,确需驶入禁限行区域的混凝土罐车须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和线路通行,并严格遵守市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交通管控措施规定。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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