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李忠勇)1月8日,河北省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执勤时,连续查获两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巧的是两名无证司机均处于学习驾驶考本期间,尚未取得驾驶证便开车上路。
1月8日上午9时33分,该中队在岩孙公路威州段执勤时,发现一辆上路行驶的冀A2A2T8牌号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查,开车的丛某正在驾校学驾驶,已考到科目四,尚未取得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
无独有偶。同日上午9时57分,该中队民警又在此路段发现从威州方向驶过来一辆车牌号为冀A5N3N8的小型普通客车。当时是一名女子开车,在百米处发现交警后,立即停车,换由一名男子开车(该男子有驾驶证)。经检查,该女子名叫李某,也正在考本期间,尚未取得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开车上路去加油,顺便练练车,没想到与交警碰个正着。
民警当场对两名涉事驾驶人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人均属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公民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考本学员更不要随意上路练车。否则,必然将依法受到处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