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文,明确2017年宁波市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为10亿元。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为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创新收费公路融资渠道,促进政府收费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举措,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研究制订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将正式印发。宁波市交通运输委正是抓住了这次机会,根据宁波实际,积极争取到了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下步,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建设,为创新政府收费公路融资积累经验。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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