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刘来迎
据报,近段时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长胡瑞新涉嫌违法违纪事件经新闻媒体曝光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日前,在中央政法委、河北省的批复督办下,唐山市公检法系统成立专案组涉入调查。
胡瑞新从一个普通的民警,成为担负维护一方治安的公安局长。职务逐级升迁,权力不断加强,但此人的胆量也越来越大,大到执法犯法、胡作非为;大到无法无天、草菅人命。从一个人民公仆,蜕变成百姓公敌、警界败类。
换而言之,胡瑞新屡屡遭举报,就是他长期专横跋扈、欺压群众、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对于这个问题,在曹妃甸地区,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不但没有警觉和重视,就连承担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竟然也未能有力的行使职能、发挥作用。
2017年3月17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竟批准曹妃甸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7名无辜保安,令人匪夷所思。
就在受害人和企业多次举报控告,新闻媒体连续曝光和追踪后,当地掌握公权力的领导竟然从中作梗抵触、联手串供造假,预想帮助胡瑞新对抗上级调查。
当地政府网信办听命于个别领导的指使,在互联网上大做手脚、剽窃数年前的文章,为胡瑞新脸上贴金、掩盖违法乱纪事实,以达到开脱罪责之目的。
如此看来,这个胡瑞新局长不但在当地“人缘好、同类多,”而且底气足、根子硬。要依法查办胡瑞新局长,就有可能随时因受到人为的干扰而跑调变味,甚至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甚至出现受害人、举报人再次受到打击迫害的情况。
唐山市公检法三家组成的专案组,在对胡瑞新案件的侦办查处中,其过程是面对“自己人”,能否如各级党委、政法领导机关和群众所期待的那样顺利进行,更是令人担忧。
作为担负查办胡案中坚力量的唐山市检察机关,则面临着直接的人为干扰风险和压力。很明显,对于胡瑞新所遭举报涉及的全部问题,作为其下属的曹妃甸区检察院难脱干系、难逃其责,或失察、或不小心成了配角,能否严肃正视和反思纠正,仍然是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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