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蔡昆阳 孙园园)4月17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协助山东省寿山市人民法院成功扣押了一台涉案车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工作一盘棋的精神。
山东省寿山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到我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扣押一台涉案车辆,该车辆已经锁定位置。我院领导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派执行局干警和法警一行8人前往该车所在地叶县水寨乡协助扣押涉案车辆。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发现涉案车辆在一家商铺门前停放。车中并无人员,也无联系方式。通过向商铺询问后,该车“车主”来到了现场,执行局工作人员随即表明身份,并配合兄弟法院向该案外人介绍了案情。但“车主”表示,此车是自己出钱买的,不愿执行人员将车扣押,并一直向卖车人打电话,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执行局工作人员向“车主”释法明理,讲清楚了配合执行的义务,同时也说明如要维权,准备相关手续和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车主”主动腾空了车上个人物品,交出了车辆钥匙,叶县人民法院顺利协助完成扣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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