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6月15日开始,交管部门重点针对斑马线、停止线“两线”展开路口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路口内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和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显性违法行为。昨日,北青报记者在工体西路北口发现,五分钟内,大约有4辆机动车在行人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有的甚至加速,抢在行人前面通过路口。(北京青年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处罚。
这次治理,很多人因为司机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而被罚款扣分,体现了遵法守法意识的淡薄和违法现象的严重性。
司机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频频出现,究其原因一是安全责任意识的淡薄,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仅2016年全年,北京市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也达37起,伤21人,死亡18人。二是法律宣传力度不够,《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这样法律条文应该广而告之,让更多人知晓。三是法治措施的力度不够,应该加大开展这样的专项整理活动。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采取三项有效措施来提高法治思维和提升文明程度。首先,加强法治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特别是新媒体的运用和电视的宣传,让更多司机意识到不礼让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占机动车道是违法行为,正如夜晚两车交汇开远光灯是违法行为一样。其次,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应多开展交通治理专项行动,让更多交通显性违法行为得到相应的制裁,让不遵守交通法律行为的侥幸心理无所遁形。最后,完善相应制度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将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措施细化,让更多司机意识到遵守交通的必要性和震慑性,让他们“不敢不遵”、“不得不遵”。
最后,法治在交通整治中地位固然重要,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也应受到道德的约束,这样文明程度的进程才能提升。(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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