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深圳交警情报科副科长俞晓琨介绍,2015年,深圳交警基于大数据分析研判,建立DA(数据“Data”+打击“Attack”)新模式,通过执法数据、基础数据的广泛流动、碰撞、分享和创新使用,提升执法效率,让社会和市民参与到交通管理的治理中。
2015年8月,深圳交警率先在国内建立“星级用户认证服务”制度。市民注册星级用户,可实现100多项车管业务线上办理。深圳交警还设立互联网举报受理中心,接受市民微博、微信、智能行车记录仪等多种渠道受理举报,并通过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发放奖金。通过大数据,让市民实现了参与交通管理的转变,打造人人都是交警的管理氛围。
说到交通违法,国内城市通用的处罚手段是罚款、扣分,但在深圳,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俞晓琨说,2015年,深圳交警在全国内率先将交通违法纳入社会征信。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不仅影响到当事人一时,也影响到今后,反逼当事人三思而后行,强化个人的信用意识、法治意识。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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