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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管局负责人就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答记者问

    近日,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部署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陆续推行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1、问:请介绍一下此次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背景和意义?

    答:日前,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部署推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20项新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是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公安部党委对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做了总体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便民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要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抓好落实。

    公安部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全面推广车检、驾考、机动车号牌、事故快处快赔等系列交管重大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炼基层探索创新经验,提出进一步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第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新需要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服务有了更新更高的需求。在办理交管业务时,不仅要求降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还要求品质体验、公平公正。

    此次改革的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社会群众反映的办理交管业务堵点痛点,以“一次通办、网上快办、延伸近办”为主旨,更快更好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第三,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交通大发展、汽车大增长仍在深入推进,全国机动车超过3亿、驾驶人接近4亿,汽车登记量每年突破2800万,驾驶人每年新增3000多万,机动车和驾驶人总量、增量均居世界第一。2017年,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超6亿笔,比十年前翻了8倍,几何级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有限的警力资源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这就亟需我们切实领会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思想,充分发挥社会、科技、法治、文化的力量,推进交通管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治理新格局,积极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2、问:请介绍一下这次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简政放权、放管并重,全面推行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减轻群众负担,构建快捷便利、公平普惠的交通管理服务体系。

    主要有四大方面20项改革新举措。

    第一,改革窗口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持本人身份证一证可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

    第二,深化“互联网+”,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第三,推进延伸下放,实现“就近办、便捷办”。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推广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等代办车辆登记,推行邮政网点代办交管业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下放车驾管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推行智慧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交管服务规范化水平。

    3、问:请介绍一下窗口服务“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具体内容?

    答:目前,办理交管业务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填写纸质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办理车辆业务还需要群众花钱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材料多、环节多,群众往往不太熟悉、不便操作,也滋生了一些非法中介,扰乱办公秩序和服务环境。

    此次改革着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证明凭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免申请资料,方便群众更简便、更高效、更快捷办理交管业务。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车管所免费复印。

    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

    免拓印——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转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逐步取消提交纸质证明凭证。

    4、问:此次改革提出了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请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答:“一证即办”:即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如下:

    5、问:请问这次改革如何实现交管业务“一窗通办”?

    答:目前,办理车驾管业务,一般需要经过受理、审核、缴费、发证等多个环节和岗位,特别是缴费往往由财政部门单设窗口,群众需要到不同窗口多次排队、多次往返,程序较为繁琐,耗费时间较长。

    此次改革,整体上本着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变群众往返为内部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传输,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

    业务办理一窗式。整合业务窗口,实行所有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全项车驾管业务,实现群众到任一窗口即来即办。积极协商财政、银行等部门,推行缴费支付电子化,由原来至少3次排队,变为“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车辆登记通道式。机动车登记涉及资料审核、车辆查验、照相、缴费、制牌、制证等环节,群众经常多头跑、多排队,是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难点堵点。此次改革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受理、审核、查验、照相等通道式、流水化作业,群众只要按照标志和地面标线所指行进,实现只排一次队即可完成验车。同时,推行PDA终端查验车辆,查验结果信息化传送,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

    服务导办标准式。交管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业务办理标准化流程图表,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提供清晰指引,并提供免费导办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此项工作涉及到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需要一定的准备实施时间。目前,南京、武汉等地已经实现车驾管业务一站受理、一次排队、一次办结,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此次改革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6、问:这次改革对推行自助服务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交管业务自助服务终端,是互联网+交管服务的延伸,是智慧交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拓展交管服务时空范围,有利于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此次改革,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行自助服务,推进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一是提供体验式自助服务。在车辆管理所设立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多种类型的自助服务,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规费缴纳等全过程自助办理,大力推行“机器换人”,有效分流窗口业务,减少排队等候,增强群众体验感。

    二是提供全天候自助服务。积极推行在政务服务大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银行等地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

    三是提供一站式自助服务。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地设置自助缴税机、自助照相机等设备,提供一站式自助服务,减少群众多个部门多次往返。目前,在杭州、宁波等地已经推开,深受办事群众欢迎。

    7、问:此次改革在提升交管网上服务水平有哪些举措?

    答:2015年公安部推行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配套研发“交管12123”手机APP等系统,为群众提供了网上办理交管业务途径,构建“互联网+交通管理”新机制。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服务7.32亿次。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知晓率不高、应用面不广、办理比例低等问题。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进一步丰富交管服务网上功能,提升网上服务效能,大力推行交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

    一是拓展网上服务项目。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不断拓展互联网服务平台功能,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

    二是优化网上服务体验。简化互联网服务平台实人认证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变“柜台实地认证”为“网上自助认证”,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改进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三是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网上信息交换共享、精准核查。

    8、问:请问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适用的驾驶人有哪些?建设网络学习平台的目的、作用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满分教育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审验教育是指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目前“两个教育”工作在加强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再教育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每年有超过200万人次参加满分教育,超过2300万人次参加审验教育。但传统的教育模式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教育场地远离市区,驾驶人特别是在外地工作的驾驶人接受教育不方便;有的教学能力欠缺,警力不足,教育效果不佳,监管存在漏洞。

    为积极适应“互联网+”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严格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切实提升信息惠民水平,2017年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研发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力求通过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三个提高”。

    一是提高“两个教育”管理效能。平台将对驾驶人区分管理,对于审验教育驾驶人及偶有满分记录的驾驶人,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互联网自主报名、学习、预约,减少往返教育点间的无谓“跑腿”,并逐步实现“网上审验”;对于多次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将采取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教育方式,利用平台严格线下教育报名、学习各环节,严格网络教育学习过程监管。

    二是提高“两个教育”教学质量。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制作音视频等丰富多彩的各类课件并上传至学习平台,通过“统一建设、各省维护、资源共享、全国使用”的模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学重量。

    三是提高学习教育监管力度。平台与公安网数据对接,规范“两个教育”报名-学习-业务办理流程。通过人脸识别、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对违法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违法驾驶人本人参加,有效遏制“分虫”、替学替考及买分卖分等违法现象。

    自2017年底,公安部交管局先后在江苏淮安、无锡,河北石家庄等地开展了网络学习平台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由传统教育模式向新的互联网教育模式的过渡,社会各界反响较好。截止目前,已有5.8万人申请满分、审验教育,5.3万人完成满分、审验教育。

    下一步,公安部交管局将积极践行“互联网+交通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应用,并同步开发手机APP版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创新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工作。

    9、问:请介绍一下交管服务向社会延伸方面的内容?

    答:交管服务社会化是优化服务供给、解决资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径,是织密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新需要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有效延伸车驾管服务窗口和触角。

    此次改革,公安部及时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完善社会化服务的规范标准、信息系统等制度性建设和支撑,大力推行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具体来讲,就是推行“两个代办”:

    一是登记服务站代办。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买车辆、登记选号、购置保险、缴纳税费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邮政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行在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织密覆盖城乡的交管服务网,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此次推行交管业务向社会延伸,关键是要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做到“三个统一”:

    统一规范程序。推行统一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业务流程,保障业务办理规范化、标准化。

    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统一配置业务权限,统一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办理时效性、安全性。

    统一监管制度。配套制定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所有社会代办机构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中心,实施由省市县三级分层级同步监管,确保放得下、管得好。

    10、问:针对农村地区交管服务延伸有哪些举措?

    答:随着县乡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普遍进入农村居民家庭。近年来,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每年新增数量均超过1000万,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需求急剧增长。但农村地区交管服务相对仍比较薄弱,服务网点少,开办业务少,群众办事路途远、时间长、成本高。

    为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适应农村汽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有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此次改革,公安机关主动将交管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构建农村交管服务新格局。

    一是向县级下放车驾管业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全国1905个县市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978个县市可以开展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大大缩短了交管服务半径。但各地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下一步还将加大机动车登记、驾驶人考试等业务下放力度,并引导鼓励在县(市)布建机动车检验机构,方便县乡群众就近上牌、领证、检车。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经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口车登记。

    二是向农村延伸交管服务。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11、问:如何提高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水平?

    答: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而且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当事人希望提高效率、尽快处理。

    为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公安部积极会同中国保监会推行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全面推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等工作模式,推行轻微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对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快速撤除现场,并通过手机APP或者微信公众平台上传事故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定责。

    为进一步方便驾驶人快速、高效办理事故理赔,公安交管部门正积极推动与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事故处理理赔运行机制,持续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效率和理赔服务水平。

    一是推行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通过与保险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集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为一体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机构、跨层级的保险和事故信息实时查询共享,实现事故车辆财产损失在线定损、在线理赔,将理赔环节由“线下”升级为“线上”,打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上的优势,实行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模式、参与事故快处快赔,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交警带领与单独巡查相结合、徒步巡逻与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等方式,织密巡控网络,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并借助“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和保险理赔软件,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理赔、快速撤离现场,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提升事故处理效率,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

    三是推行农村地区事故快处协理新机制。在农村地区组建以保险业务员、保险理赔员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为主体的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软件等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和办理事故理赔,为广大驾驶人快速、高效处理事故提供贴身和便捷的服务。

    12、问: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如何发挥作用?

    答:为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017年10月,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部署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搭建“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对于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互联网将人民法院、公安交管、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调解、保险、社保、鉴定机构等有关职能单位的信息联通共享,为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在线损害赔偿调解、赔偿计算和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司法确认、法院诉讼等服务,以有效分流诉案,提高调解和诉讼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改革,公安交管将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定损理赔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对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的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推行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全面引入保险行业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广泛建立以保险从业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在公安交管部门办案场所设置专门的人民调解室、巡回人民调解室等形式,由保险行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多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职能,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分流化解,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提高调解效率。

    13、问:机动车检验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举措?

    答:2014年公安部会同原质检总局推行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推出新车六年免检、省内异地检车、放宽检验机构许可等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破解了检车难、排队长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人员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进一步放宽异地检车政策,优化车检服务措施,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一是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检车。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二是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三是提高发放检验标志效率。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对抽查监督发现违规检验问题的,一律依法追究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14、问:目前,车辆异地转籍程序比较复杂,这次改革有哪些新的政策安排?

    答: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此次改革,公安部门聚焦群众反映车辆转籍手续繁杂等问题,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一是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

    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需要提示的是:考虑到车辆档案电子化需要配备相应软硬件、升级完善信息系统等工作,该项服务措施将选择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15、问: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随着人流、车流、物流大增长、大发展,群众异地生活、学习、工作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异地申请驾驶证需求持续旺盛。此前,公安部已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申领,但群众仍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社会群众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条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民意导向、需求导向,在完善升级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条件,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通考”。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通考”。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措施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

    16、问: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情况?

    答:近年来,公安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要求,坚持主动创新,大力改革,相继推出车检改革、驾考改革、互联网服务平台、跨省异地缴纳罚款、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一系列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政,5亿多人次享受到改革红利。

    驾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国31个省份全部开通互联网自主报考约考,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16个自学直考试点受理3.4万人报考;801.9万人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

    车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新增汽车检验机构3295家,1.93亿车次享受免检政策,有效解决了检车难、排队长问题。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全面推广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号牌号码全部向群众公平公开发放;网上选号、“20~50选1”等服务措施全面推行;全国所有省市全部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新号牌80.1万副。

    “互联网+交通管理”深度应用。各地全面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服务7.32亿次。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全面推行。办理跨省异地缴款业务907万笔,提高了交通违法处罚执行率,减少了驾驶人往返成本和负担。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广泛推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000多万起,轻微事故可在5分钟内撤除现场,快处快赔网点可在30分钟内完成定责、定损、理赔。

    17、问: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监管?

    答: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起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加强系统安全保障,防范系统安全风险,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8、问:如何抓好这些“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

    答: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

    此外,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为切实落实好此次推出的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提前做好实施准备,确保改革顺利启动、有序推进。

    二要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和相关行业意见,以人民的获得感检验改革成效,并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更多接地气、便民惠民的新举措。

    三要将改革举措落实纳入重点督查事项,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并加强改革措施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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