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出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依法严惩数据造假。
统计是科学决策的基础,统计数据不真实,可能影响决策质量,甚至造成重大决策失误。中国历史上,大凡政治清明的时期,无不是建立在科学丈量田亩、准确掌握税赋的基础之上,在明君贤臣眼里,一套翔实的鱼鳞册比万两黄金还珍贵。相反,一旦弄虚作假成风,宏观决策难免出现重大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说,数据造假是一种比贪污财物更值得警惕的腐败行为。坚决反对统计造假,保持对数据的敬畏,就是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
一些地方以往在统计上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为了炮制政绩,弄虚作假、随意注水;有的经济好的时候就少报,经济差的时候就多报,报多报少全看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有的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任务,“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有的地方竟敢将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一些停产的、未投产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竟还在上报“产值”……如此胆大妄为,若不加以有效遏制,决策的科学性何以保证?若不健全督查机制,确保发布数据的真实,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两办出台规定,着手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显然是一次惩治数据造假的力度升级。法律必须长牙齿。一些地方之所以敢弄虚作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数据造假的违法成本较低、执法力度不强。若能在统计法的基础上,科学建章立制,严肃统计督查,像惩治腐败一样惩治统计造假,一些人肆意妄为的空间就将被有效压缩。更强有力的威慑力一旦形成,一些人就不得不认真掂量代价。
除了严惩主观上的弄虚作假外,也应健全相关制度,防止统计上的混乱和偏差。现实生活中每每出现统计数据“打架”的现象,比如,一些年份,各省、市、自治区的GDP加起来,居然比全国GDP总量要大,闹出了笑话。这提示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统一核算机制,避免分级核算造成的标准不一。尤其是对一些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生产的企业,企业总部所在地整体统计过产值,分支机构所在地往往又来统计一次,这样的重复计算必须避免。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不在数字上的虚荣,而在老百姓的认可,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注水,是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被允许。时下,一些地方,前任官员落马,后来者就开始“挤水分”,推翻此前的统计。态度也许是务实的,但是统计数据是法定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随意注水不行,随意挤水分也不行。即便前面的统计有偏差,也应该依法提请国家统计部门进行核准,再行纠正,此谓“尊重法定程序”。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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