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获刑3年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以抢夺方向盘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该案由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某未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杨某某在载有乘客并正在行驶的公共汽车上,以撕扯驾驶员、抢夺方向盘、强行拔出车钥匙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并认为杨某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青海省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案件。案件发生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与西宁市检察院共同指导城北区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经听取听证人员对逮捕必要性及案件定性的充分讨论,通过综合考量,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对此案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