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9月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深化推进公安机关“长江禁渔”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有关情况,公布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侦办的熊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船只2艘,现场查获渔获物2589公斤(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4条)。经查,熊某伙同他人假借防汛围堰之名,在长江流域湖北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使用“拦河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水产批发市场。目前,熊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侦办的王某文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四川宜宾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案船只12艘、网具35张。经查,王某文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金沙江向家坝库区水域利用夜间投放光源吸引银鱼的方式,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部分经加工销往广东、云南一带,涉案金额750余万元。目前,王某文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侦办的王某元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车辆5台,现场查获渔获物1078公斤。经查,王某元伙同他人借汛期河水暴涨之机,在长江流域沙河段水域使用“拦河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水产批发市场,非法获利20余万元。目前,王某元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侦办的陈某新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网具10余套,查处涉案餐馆4家。经查,陈某新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太仓段水域使用“电拖网”、“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长江刀鱼、鮰鱼等水产品800余公斤,渔获物贩卖至太仓多家餐馆,涉案金额90余万元。目前,陈某新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侦办的王某华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江西九江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扣涉案船只5艘、渔具550余套。经查,王某华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鄱阳湖水域利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水产批发市场,非法获利40余万元。目前,王某华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重庆市公安局侦办的陈某毅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重庆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船只2艘、渔具29套,现场查获渔获物130余公斤。经查,陈某毅等人在长江流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使用电鱼具、“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多家餐馆。目前,陈某毅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侦办的姚某国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安徽芜湖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涉案车辆1台、渔具25套,现场查获渔获物100余公斤。经查,姚某国等人在长江流域芜湖鸠江叉江处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周边餐馆、水产品店,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姚某国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侦办的徐某林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明涉案渔获物450余公斤(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1条)。经查,徐某林伙同他人在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利用“电拖网”、“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长江刀鱼等水产品,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非法获利16万余元。目前,徐某林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侦办的施某辉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6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船只3艘、渔具140余套,查明涉案渔获物9300余公斤,捣毁禁用网具制售窝点2处,查处涉案餐饮店4家。经查,施某辉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启东段北支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部分销往浙江慈溪、上海等地水产批发市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目前,施某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侦办的黄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6月,江苏江阴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渔具12套,现场查获渔获物70余公斤。经查,黄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江阴段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600余公斤,渔获物通过其经营的餐馆售卖,非法获利8万余元。目前,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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