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市民,我们开车当然主动遵守各种交通规章制度。但是人无完人,零星违反交规的行为也在所难免。不过如果一次性同时违反10条交通法规,那就有点对不起价值观了,而且这是怎么做到的?
说的是长沙一维修工在修车修到一半时,发现车辆没油了。这可咋整?都知道,现在有规定,加油站一般是不允许向个人销售散油的。如果个人要购买散油,必须满足2个条件,一个是要向派出所开具《购买汽油证明》;二个是要带铁质的容器。
看来并不是完全不允许个人购买散油,只是出于安全考虑,程序麻烦点罢了。但这位维修工就是嫌麻烦,直接把维修车辆开去加油站去了。
这只是开端,当交警发现时,不得不惊叹这司机的花样作死。说是维修车,漫哥也表示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果。这车没挂牌,没有挡风玻璃,这也罢了。车内都是空的,没有座椅,没有档把,当然也没有安全带等等物件了,就连司机开车都是坐在一块小胶凳上。
开这种车上路已经违反了不少交规,单单是没挂车牌就已经扣掉12分妥妥了。由于没前挡风玻璃,自然也没贴保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也要扣分。
也许有人要为维修工喊冤,说车辆修到一半,没油了去加油还是情有可原。那么还有下面这些行为真的是作死怪不得别人。司机不止不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还贪图方便,逆向行车。
所以最后交警一并查处下来,判定司机违反了10条交通法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记2分,罚50元;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记0分,罚200元;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200元;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记0分,罚500元;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记0分,罚50元;
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200元;
未粘贴保险标志,记1分,罚200元;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记1分,罚200元;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记1分,罚50元;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50元。
统共记21分,罚1700元没商量。
为了贪图方便,开着故障车上路加油还逆行,这本就是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对自己对他人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一次性同时吃下10条违规、扣21分、罚1700元,就当是个教训了。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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