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视频中,浙江临海一老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一辆奔驰车撞倒,老人手臂骨折但无生命危险。司机将老人送医,垫付1500元钱,奔驰车修理费7000元。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要自己负责,还要负责轿车修理费。最后,电动车驾驶员家属主动归还1500元医疗费,车主只收了2500元修理费。
如今马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路况也越来越复杂。众所周知,机动车违法驾驶是会受到扣分罚款的处罚的。因此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都是小心谨慎,谨守交规。与之相对的,有一些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跨越隔离带玩得那叫一个溜,特别是有一些电动车,穿梭于车流之间,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都要对它望尘莫及。一旦出了事,若是汽车全责那还好说,若是电动车全责那就麻烦了。一般情况下,交警看电动车算是弱势群体,大多会照顾一些,汽车驾驶员只能吃个闷亏。久而久之,汽车驾驶员一肚子怨气,还有人自嘲开汽车的才是“弱势群体”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本来是对行人等的好意,却被一些人当成了“护身符”,反而大摇大摆地不遵守交规。浙江临海交警的这一处理,给这类人迎头一击,只要上了马路,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规定,各行其道,若想依仗着“弱势群体”的身份,我弱我有理,那是行不通的。
而且,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只要有一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不应视为非机动车。也就是说,那些骑得飞快、动辄赶超奥迪不让奔驰的电动车们,很可能根本不是非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规定来处理,就甭想用非机动车的“护身符”来逃脱责任了。
看多了两车相撞甚至没撞上,违规行驶的电动车无事,规规矩矩的汽车受罚的新闻,浙江临海“电动车被判全责”的报道显得独树一帜,这个处理是交通安全法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的一个进步,此例一开,愿风驰电掣的电动车能慢下来,愿闯红灯翻护栏的行人能停住脚。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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