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路交警在杭瑞高速路平坡收费站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再后续调查中发现该驾驶人于2020年8月因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目前其驾驶证处于记满12分、暂扣、停止使用的状态。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022年3月7日21时38分许,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在平坡收费站执勤执法组,在对云LEHXXX号小型轿车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通过呼气式酒检仪对驾驶人进行排查。
现场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驾驶人王某峰带到医院对其抽血,并依法送至鉴定机构对血样内酒精含量进行鉴定。3月8日,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送检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101.04mg/100ml。
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峰于2020年8月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杭瑞高速大理收费站被大保大队查获,并依法对王某峰处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罚款等处罚,因一直未参加满分学习教育及考试,目前其驾驶证一直处于停止使用的状态。
目前,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正依法对该案进行办理。(供稿/张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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