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首先要依法取得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武汉洪山交警查获两起涉证违法行为,并依法对两名交通违法人给予严厉处罚。
乐极生悲 喜提新车却因使用假证被抓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9日,武汉洪山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路面行驶的违法车辆进行精准打击。下午16时许,在欢乐大道红庙立交查缉点,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拦下一辆尾号为7YS的白色小轿车,系统预警提示该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异常。民警查看驾驶人陈某证件时,发现其驾驶证字体、样式存在异样,疑似伪造。
“你在哪里考取的驾驶证?”
“我想一想啊……我记得,就是在……”面对民警询问,陈某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
“江夏区吗?”
“对对对,就是江夏。”
民警随即通过警务系统核查比对,发现陈某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眼见无法蒙混过关,陈某只好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据陈某交代,自己对机动车操作有一定了解,因嫌考驾驶证太麻烦,于是动起了歪脑筋,找人做了一本假证。证件拿到手后,便一直放在家中,直到一周前其购置新车后,才拿出来使用。陈某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开车时注意安全,不出事故就不会被发现,结果还是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依法收缴陈某使用的伪造的驾驶证、暂扣其驾驶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金6000元。
明知故犯 持摩托车驾照开小车还超员
3月31日下午16时许,在白沙洲大道交通秩序整治点,一辆白色小客车因车内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中,交警发现原本核载5人的小客车竟搭载了6人,超员1人,于是立即要求车上人员下车接受检查。
就在交警向众人普及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时,驾驶员余某左右闪躲,欲趁乱离开,被一旁的警员当场拦下。经查,余某持准驾车型为E(摩托车)的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没证能开车吗?”“肯定不能啊!”面对责问,余某十分肯定地回答道,并对自己超员、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依法暂扣余某驾驶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余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证记18分、罚款400元。(供稿/崔彦伟 黄一燕 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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