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清明节当天傍晚,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民警连续查获两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9时30分许,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平坡收费站执勤组民警发现云LUWXXX号小轿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检仪检测,驾驶人鲁某兴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19时40分许,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大理收费站执勤组民警发现云MMVXXX号小轿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检仪检测,驾驶人董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随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将鲁某兴、董某两名驾驶人带到医院抽血,并依法送至鉴定机构对两人血样内酒精含量进行鉴定。4月6日下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送检的鲁某兴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133.81mg/100ml、董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90.22mg/100ml。
目前,鲁某兴醉酒驾驶云LUWXXX号机动车和董某醉酒驾驶云MMVXXX号机动车的两起违法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供稿/张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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