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印江公安交警曝光2起涉酒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典型案例

    不少驾驶人都知道,开车上路不能喝酒,一旦醉酒驾车,不但驾驶证将被吊销,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连日来,印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陆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醉驾”案件,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分别作出了判决。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1.“醉驾”连撞7辆车

    2022年01月10日02时50分许,代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印江县峨岭街道中洲小区D7栋楼下,撞到停放在道路边缘7辆小型普通客车及小区防护设施而肇事,造成车辆及防护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发现代某某呈醉酒状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代某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82.07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2.“二次酒驾”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2022年02月05日,涂某某驾驶贵D****2号小型轿车,从印江县峨岭街道多维时代往峨岭街道黔江新城方向行驶,19时53分许在印江县峨岭街道北环桥头处变更车道时,与粤T****1号小型轿车相挂而肇事,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发现涂某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涂某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97.61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进一步核查得知,涂某某2017年12月13日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这次属于二次酒驾,且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文图/印江交警供稿)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