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6万元,并约定利息。不料王某在偿还2万元本金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催要无果,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王某,王某皆不予理睬。6月27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的线索在神木市某镇找到了王某,但其态度坚决,表示不会偿还借款。根据前期掌握的王某收入情况调查线索,为严厉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将其拘传到法院,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面对法官的劝诫,王某最终“败下阵来”,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并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本金和部分利息共计50000元、案件受理费1350元,剩余利息刘某自愿放弃,自此该案顺利执结。
规避执行的方式多种多样,这也是困扰执行干警的一大“顽疾”。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持续扎实开展“驼城春雨”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得到有效回应,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文/杨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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