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两终案件管理团队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李某和孙某是朋友关系,2012年9月20日,孙某因资金周转向白某借款300万元,恳请李某提供担保,出于“义气”,李某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后,孙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白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神木市法院。2017年8月,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由孙某在三十日内偿还申请人白某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孙某偿还了40万元本金,对剩余26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未予偿还,白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调查查明李某名下有房屋一套,及时予以查封,二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与申请执行人白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该案的执行程序并将该案纳入“两终案件库”。后二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将260万元借款本金履行完毕,但对利息部分拒不偿还。申请执行人白某无奈向两终案件管理团队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孙某、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李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能主动履行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房产予以处置,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拒绝配合法院工作,称自己只是担保人,所以不应该让他来还款,更不应该处置他的房产。面对情绪激动的李某,高慧芳法官不断对其释法析理,向其解释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责任,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被执行人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处置其房产,同时恳请通过法官能联系被执行人孙某与申请执行人白某达成和解协议,高慧芳法官一边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孙某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劝导孙某珍惜信用和友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一边联系申请执行人白某,希望白某能做出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二被执行人分两次共计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利息160万元,剩余利息申请人白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文/杨峰 訾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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