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9时许,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在高新区海兴路路段设卡查车,一辆红色轿车淡定驶向设卡点处,执勤警力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快检,随后快检棒爆闪,显示涉嫌酒驾。民警随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淡定的说道:“我喝酒了,也没证,被吊销了!”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当民警告知其数值属于酒后驾驶时,驾驶员依旧淡定说:“我的酒量早了,醉不了!我就是抱有侥幸心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件时,驾驶员更是一脸淡定:“12年考过,后来被注销了,再没考。”经核实,驾驶员王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
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提醒:不管是酒驾、还是无证驾驶,都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也会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驾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工作,不要让一时之错,铸一生之憾!(图/文 张伟 宋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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