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引导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浓厚氛围,当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司法局在平桥区世纪广场举办宪法宣传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畅通法律绿色服务通道,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直各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区政府副区长、平桥公安分局局长毕雪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永华,区政协副主席史金宽等领导莅临现场进行指导。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耀陪同。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在世纪广场热情的向群众宣传宪法)

    在宪法宣传活动现场,相关会员及各单位部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群众积极参与普法互动交流,并就关心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现场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解释和答复。

    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会长王鹏远在围观群众中表示:我们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并详细讲解了宪法概念及作用,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信阳市平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右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会长王鹏远(左一)区人大副主任苏永华(左二)区政协副主席史金宽(右一)区司法局局长余耀(右三)在宪法宣传活动中讨论并提出了新的意见要求)

    信阳市平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对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协会的会员都是平桥区政法战线上退休的法律专家、骨干,仍然继续坚持发挥余热,积极为实现法治平桥贡献力量,其精神可佳;在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了他们的法律专业优势作用,我们要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常态化进行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做到精准普法、按需送法,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文图/卢新生 李建设 蒋苏宁)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