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一场针对货车非法改装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旨在打击非法改装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过往的货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重点查看了13.75米低平板货车的外观、制动系统等部位,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4月1日至4月23日共打击处置“改型”违法行为10起。
案例一
2024年4月23日,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四中队执法队员13.75低平板挂车鹅颈部位实际尺寸与道路运输证核定尺寸不符,在S214省道洪湖小港超限站,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豫J****挂号车,道路运输证核定尺寸为长13.75米,挂车鹅颈部宽1.4米,高1.6米。实际尺寸为长13.75米,鹅颈部位宽3.0米,高1.6米。,经调查,车辆系擅自改装车辆。
此次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遏制了非法改装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货车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非法改装车辆,以确保行车安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的监管,为道路运输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呼吁广大车主和司机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沈志刚)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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