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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醒酒”课让违法者“出出汗”震慑效果明显

    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力度,全力遏制夏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连日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分析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律,每天组织足够警力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还两次召集近期查获的28名酒驾醉驾违法人员分期分批在库尔勒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学法,参加“醒酒”课。让酒驾醉驾违法人员“出出汗”,既出后怕的“冷汗”,也出汗颜的“热汗”。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组织酒驾醉驾违法人员除了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库尔勒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参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示区,带领违法人员重温相关法律法规。还让违法人员反省酒驾醉驾危害,分别写出来,走向讲台现身说法,深刻反省酒驾醉驾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做到从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重蹈覆辙。

    “6月7日12时30分许,我与几位同事在一起聚餐喝酒,我喝了2瓶啤酒、100克白酒,我们喝到中午14时40分才结束,我想着中午没有执勤交警上路查车,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车回家,没有想到在华凌市场附近路段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闻到酒气后非要报警,执勤交警赶到后,经过检测我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下可全完了,驾驶证吊销后,一旦被拘役,我的工作也会丢掉。”现年47岁的孙某某在一家企业驾驶大型车辆,他苦不堪言地告诫大家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6月14日23时37分许,我与几位朋友相约来到一家饭馆,喝了2瓶半啤酒后,驾驶一辆7座小型普通客车,在塔什店加气站加气时,不慎追尾了一辆半挂货车,我想与对方驾驶人私了解决,对方却报了警。执勤交警赶到后,发现我酒后驾车。经过菜篮子抽血检测,我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44岁的何某某因为酒驾,吊销了驾驶证,还面临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处罚,现在不能开车,无法正常去工地干活,醉驾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现在后悔莫及。

    “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我却经不起朋友的劝说,以酒后可以找代驾为借口,不由自主地端起了酒杯,这下可惨了,劝酒的朋友一个也救不了我。谁人知我心中苦?”王某某剖析自己醉驾违法行为时说,6月15日晚,他与几位好友相约来到库尔勒一家夜市吃饭喝酒,当时他称自己开车来的,朋友却不以为然,称喝了酒后,可以找代驾。经不起劝说的王某某端起了酒杯,与朋友举杯问盏,没有多长时间,他竟然喝了5瓶啤酒。6月16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当时叫了代驾,还把朋友一一送回了家,而他让代驾把车开到31号小区,还想找朋友喝茶聊天,谁知朋友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王某某只能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儿,凌晨5时许,他想着肯定没有执勤交警巡逻了,就开车回家,刚一上路,就因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

    为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目的,民警还要求酒驾醉驾违法人员把“醒酒”课的内容和感受发到朋友圈中,达到“参加一次‘醒酒’课、教育一名酒驾醉驾违法人员、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的目的,力争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请勿酒驾”等宣传教育植根于心、落实于行,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切勿触碰交通安全底线,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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