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云南保山:无证+二次酒驾,直接“开”进拘留所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甚至,被查处后仍不知悔改再次无证酒驾!交通违法无底限,不仅会被法律严惩,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该深刻吸取教训,可仍有“顽固者”不思悔改,抱有侥幸心理再次铤而走险。近日,一位保山的“老司机”被查无证酒驾,时隔两年把自己“开”进了拘留所……

    9月4日晚上7点40分左右,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龙一大队在杭瑞高速公路保山收费站出口开展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对一辆驶往执勤点的白色轿车进行拦检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

    经检测,驾驶人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张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在2022年7月13日就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对于张某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9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杨德军)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