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开车不能打手机,那看导航怎么办?不满12岁不能坐副驾驶座,假如是两座车怎么处理?临时停车究竟可以停多少时间?黄线设置是否太多、是否需要经过行政程序?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市民关心的具体执法问题,目前公安机关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各项准备工作,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尽快推出实施细则。
配套措施细则在制订中
对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有不少市民认为具体到某些细节问题仍然不是很清晰。
俞烈对此表示,市公安局将会同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针对《条例》修订后新创设的规定,如“禁止货车占用客车道”、“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规定,市公安局将研究制定具体执法意见,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细化明确与本市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客货分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
另外,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落实1.8万套“电子警察”配备工作,有效弥补警力不足,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的应用,与现场执法警力形成“叠加”效应。固化完善交通大整治期间形成的视频举报制度,在互联网和手机APP上分别开设举报平台,扩大举报途径,优化审核流程,进一步畅通市民群众参与道路交通治理的渠道,加强对突出交通违法的社会监督,形成交通整治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
今后全警种可联动执法
交通大整治出成效,离不开法制的规范和引领。俞烈认为,此次《条例》的一大重要突破是,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打破了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警种界限,有利于推动形成多警种联动的执法机制。也就是说,过去违法停车是由交警单独执法,而今后就是交警、派出所巡逻民警等多个警种联动执法,如此一来,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大幅增强。
据悉,为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让一线执勤民警尽快、尽早掌握新措施、新要求,市公安局将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在交警和派出所巡逻民警中培训一批小教员;各公安分局将具体组织执勤民警开展系统培训,做到人人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法、带头守法。同时,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执法理念教育,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植根于民警脑中,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俞烈同时表示,上海公安机关将以网上“阳光警务”机制为依托,以各窗口服务场所终端(触摸屏)为基础,构建多方位、全领域、跨平台的网上便民服务体系。为了让市民缴纳罚款、处理违章扣分更便捷、少排队,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海交警APP”的便捷性、安全性、知晓度,推动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违法缴款等各类交通业务的“线上”办理模式,通过“拇指化”服务逐步消除窗口服务场所排队积压的情况,实现严格执法与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
确保落实不打折扣
《条例》的颁布,为每一位市民的交通行为“立了规矩”、“设了底线”,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依靠持之以恒的依法严管。为此,市公安局表示,将延续交通大整治的经验做法,把依法严管作为道路交通常态长效治理的有效措施,一以贯之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覆盖、零容忍”的执法管理。俞烈透露,下一步将以《条例》中有关创新管理手段、加大处罚力度的规定为抓手,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执法要求,通过保持严管态势,使得知法、尊法、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执法权威,确保《条例》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譬如,对发生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将实施两方面的处理:一是依法直接做出处罚决定,二是对逾期不接受处理达到5起以上的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考虑到近两年上海郊区货运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且事故多发的情况,为了保障客车道的通行效率和客车的通行安全,《条例》规定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禁止货车占用客车道行驶。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违反标志标线指示予以处罚,并实施驾驶证记分管理。
再如,公安机关将对存在拼装、加装、改装情形和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以及违反交通管理措施可能导致危害、危险发生的机动车,实施先予扣车的管理措施。此外,公安机关将利用交通大整治勤务机制改革中所创立的队所联动、队社联动等工作机制,结合治安防控、社区警务等日常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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