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发布 企业有11个月过渡期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日发布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生产企业有11个月过渡期进行技术升级。

    1

    资料图:观众在观看磁动力循环自供电系统的电动自行车。

    今年1月份,该规范进行了公示。新修订的规范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郝文建当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与公示版本相比,正式版本未进行大的项目的删减,只有个别项目的调整,如材料、防火等级等方面有所提高。

    该规范所有条款都是强制执行条款,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为企业留下11个月过渡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舒平表示,在过渡期内,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包括更新材料,进行新的设计,改善生产工艺等。在规范正式实施之后,将不能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但由于过去安全标准不完备,造成事故频发。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人民币。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