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代表的诉求,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组,对哈尔滨等七个市的50余个基层交警队、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村屯和20余处事故多发的交通路段、道口等进行实地检查,组织代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5次暗访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集中梳理,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加强规划部署,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道交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注重交警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对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路网规划、建设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财政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日常监管问题相对集中;社会救助基金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交通参与者违规违章习以为常等问题。
检查组建议,要统筹规划、精细管理城市路网建设和城乡交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民安全第一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车难、停车难、非法营运及酒驾、醉驾高发问题,加快电动车管理立法进度,切实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有效贯彻实施。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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