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告,经过修订的《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施行。
新的《条例》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对运营准入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四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容、站貌的管理主体进行了调整;五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新《条例》全面融入了近期国家层面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践经验,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运营管理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交通服务理念,是全面提升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制保障,将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创建“公交都市”发挥积极的作用。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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