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孙园园)“老赖”不还钱以为拘留后就没事了,没想到拘留期满后原告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拘留罚款后李某抵赖不过,乖乖把钱送到了原告手中。
据悉,被告李某民由李某才担保向叶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人民币三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不予偿还。原告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叶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三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不予偿还,原告向叶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叶县人民法院于当日向李某民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限李某民按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李某民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后在其报告财产及执行笔录中承认月收入5000元,据此,叶县法院对李某民决定实施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元。之后仍拒不履行,原告要求追究被告李某民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提起控诉,要求追究被告李某民的刑事责任,李某民此时意识到了法律的威严,便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叶县农商银行向我院提出撤诉申请,承办法官经合议后认为被告犯罪情节轻微,已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叶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此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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