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川交警大队崇文中队民警在夜查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驾驶人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开车拉着与他一同饮酒的朋友,路遇交警被查。
1月16日20时16分许,驾驶人崔某饮酒后驾驶晋EC3***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陵川县境内陵修线20M路段时,被崇文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当事人崔某称,由于朋友喝多了酒没办法开车,想到自己喝的少就去接他了,没想到正好遇到交警查酒驾!民警对崔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之处罚。酒后开车本不安全,但还要开车去接同样饮酒的朋友,实在是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陵川交警温馨提示:临近春节,走亲访友应酬难免增多,广大驾驶人应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饮酒上路。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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