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孙园园)2月26日,被执行人王某在被法院拘传后,迫于执行威慑,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偿还和解协议。
2016年,王某以资金周转所需为由向程某借款7万元,借款到期后,程某多次索要借款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经叶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程某借款共计7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到期后,王某既不露面也不还款,程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王某却依然不予理睬并躲避执行。经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对王某作了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经多次劝说仍然无效,执行法官表示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此时王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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