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孙园园)3月18日,叶县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在李某被拘留的第二天上午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据悉,2018年3月,原告肖某借款10万元给被告李某。然而,李某只向肖某偿还了借款2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肖某无奈之下诉讼至叶县法院,请求偿还剩余8万元借款与利息。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肖某借款共计8万元及利息。但李某仍不履行判决书上规定义务,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见被执行人李某,但均被各种理由推辞。后经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轿车。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李某住所将其带到法院,告知其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当即宣读了拘留决定。送拘路上,执行法官告知李某若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追究其拒执之罪。
3月19日一早,李某的家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全部欠款,申请提前解除对李某的拘留。最终,李某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鉴于被执行人交款积极,认错态度诚恳,。执行法官依法为李某办理了提前解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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