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孙园园)3月26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哄闹法院、辱骂法官、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案外人司法拘留十五天。
李某平与李某青、李某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叶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青、李某付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平款项11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经调查得知李某付常年有病,李某青正在哺乳期,无法实施强措施,后对其财产、车辆、证券等一系列查询后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对此案件作出了终本处理,待可执行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3月26日下午,自称是申请人李某平的侄子张某某,作为案外人来到法院,质问执行法官为什么不予执行。执行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对其讲明案件的执行过程及终本原因,但张某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不仅出口辱骂执行法官,还发飙拍打办公桌。此时执行法官闻到了张某某一身酒味,自己也承认确实喝酒了。此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执行法官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报请院领导批准,决定对张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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