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凌晨快速行动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2019年6月29日00时00分许,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接到信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与拱桥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肇事者逃逸。
接到警情后,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救助伤员,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现场询问驾驶员、路过司机等摸排工作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信息。经过连夜摸排,最终,王某于当日凌晨归案。
据王某交代:当天凌晨,他驾驶豫S0***9小型轿车沿工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拱桥路口时不慎与正在等红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由于自己是无证驾驶,担心交警部门的处罚以及承担对方受伤医药费、车辆受损维修费用,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王某肇事逃逸,他不但要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而且将要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罚。目前,王某已于7月4日下午依法被行政拘留。
信阳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祸首,驾驶人应在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车上路。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令伤者在第一时间不能得到有效救治,而且肇事驾驶人还将面临严重的处罚。驾驶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保护受伤人员,并及时拨打120、110,切勿怀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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