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湖南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省重点水运项目全面复工。此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要求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参建单位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凡不具备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一律不得复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项目公司和参建单位必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相关参建人员健康监测,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每天测量登记参建人员体温,对近期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治愈后方可上岗。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排查参建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与新冠肺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对有任一情况的参建人员,按相应规定进行隔离或医学观察。
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管理人员确诊新冠肺炎的,应按同等资格立即无条件变更替换;隔离人员要及时报告,不纳入考勤管理。各单位要确保人员更换后安全员不能少、安全监管不缺位,对全部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新进场人员要做好系统培训和考核;开展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配足防护用品;完善工地现场作业人员台账,实行人员登记制度,划区管理,避免人员无序流动,鼓励通过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办公、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湖南交通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在防疫期间,交通建设工地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各在建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配合当地市(州)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工地疫情防控情况。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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