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简称《目录》)。《目录》拟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总计29项,进一步防范化解公路水运重大事故风险,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其中禁止类包括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等11项内容,限制类包括“直接凿除法”桩头处理工艺等18项内容。
近年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规模持续保持高位运行,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着一些不符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要求,危及施工现场安全和工程结构安全耐久的落后工艺工法、施工设备、工程材料。《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拟淘汰项目类别、限制条件和范围、实施时间,以及供市场参考的可替代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内容,推动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
《目录》按通用(公路、水运)、公路和水运3个部分组合,其中通用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艺8项、施工设备7项、工程材料1项;公路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艺4项,施工设备1项;水运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艺8项。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全面停止使用“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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