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吉安市青原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青原区全面建立区域与公路路线相结合的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总路长,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挂点乡镇(街道)的县道路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乡村道总路长,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挂点行政村的乡道路长;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道路长,实现了“区、乡、村”三级全覆盖。
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设置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制,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任务。
同时,全面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推行村道议事机制。乡镇(街道)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村委会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管理,确保每条公路有人管、有人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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