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14时,临县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临县疫情防控小组电话,称太原籍巡游出租车晋AT3743、晋AT7042两车从太原拉载旅客到临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临县高速北口。现场调查得知,每辆车上各载4名乘客,乘客通过微信拼车群、电话联系的方式乘坐出租车,票价300元不打表,车上乘客互不认识,出租车上门接送承运乘客从太原市出发到目的地临县城内。执法人员对出租车晋AT3743驾驶员刘某某、晋AT7042驾驶员秦某某进行了现场询问,俩驾驶员均为临县籍,太原班线客车停运以来,利益驱使俩人通过老乡群联系太原至临县往返乘客,以每人300元的票价跨区域拼客运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教育,太原正处于疫情管控区,为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出租汽车不得跨区经营,驾驶员不得承运管控区人员,不得拼客,减少乘客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经过教育驾驶员刘某某、秦某某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给予两出租车驾驶员各500元的行政处罚。
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呼吁:请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果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违法从事客运行为的车辆,请拨打12345或12328进行投诉举报,合力防控疫情蔓延,共同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文/刘琦)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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